面对入室抢劫,主人最信任的丫环居然主动告诉盗匪钱财在哪,还拿着蜡烛帮他们照明。丫环这么做是卖主求荣,还是别有用心?宋朝的洪迈在 《夷坚丙志》 中记载了丫环蓝姐巧妙应对入室抢劫,留下线索,帮助官府捉拿强盗的过程。
入室抢劫 开门揖盗
南宋时有个人叫王知军,很是富有,远近闻名。王知军住在临江新淦(今新干县),距离县城很远,经常有贼人强盗出没。绍兴十二年(公元1142年)的一天,王知军家中来了客人,他好酒好肉招待客人,一直喝到半夜客人们才离开,王知军和夫人都酩酊大醉。这时突然出现三十多个强盗翻越围墙,进入王知军家。
强盗们将王知军的子女和下人全都捆绑起来,喝令他们交出值钱的东西。一个丫环太过害怕就大声疾呼:“主人家的金银财宝都由蓝姐掌管,你们捆绑我们没有用。”
此言一出,全家上下大惊失色,厌恶这个丫环贪生怕死,泄漏机密,担心主人家的财宝被抢走。
蓝姐是王知军的贴身丫环,掌管着全家的金银财宝和值钱东西。听到这个丫环的话,蓝姐没有更多时间去责怪那个人,而蓝姐想要隐瞒身份,也很困难。就在这个关键时刻,蓝姐做出了让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事,她竟然主动从人群中走出,并且对强盗说:“我就是蓝姐,你们需要什么东西,我带领你们去拿,不要找其他人麻烦,也不要惊醒主人夫妇。”
听到蓝姐的话,其他人大失所望,他们都没有想到一贯被主人王知军信任的蓝姐,竟然如此不讲义气,还没有等强盗认出她,就主动将主人家的金银财宝拱手送人。
蓝姐的自告奋勇则让强盗们欣喜若狂,他们决定按照蓝姐的建议,不找其他人,也不惊动他们的主人。反正,他们也是只认钱,不认人,只要拿到钱就行。强盗们同意了蓝姐的建议,在她的带领下井然有序地取得财物。蓝姐也说到做到,将强盗们带领到西边的一个偏室里面,指着床上的箱笼器物说:“钥匙都在我这里,现在给你们打开箱子,你们随意取走。”
这么多的值钱物品,这样好的态度,让强盗们大喜过望。强盗们就地取材,将家中的被子拆开,去掉其中的棉絮围成一个大大的袋子,将东西都装在其中。
强盗们忙着取财物的时候,蓝姐则拿着蜡烛帮他们照明,蜡烛快烧完的时候,蓝姐还赶紧点上新的蜡烛。看到蓝姐这样尽心尽力,强盗们喜出望外,折腾了几个小时,终于满载而归。
留下线索 顺利破案
王知军夫妇酒醒后,发现儿女、仆役被捆绑起来,这才知道家中遭遇强盗,赶紧解开他们,好在儿女、仆役都安然无恙,只是家中失去了一些东西。王知军只能感慨运气不好,庆幸家人无恙。
但这些安然无恙的儿女、仆役却将满腔愤怒撒在蓝姐和那个丫环身上,绘声绘色地向王知军夫妇描述蓝姐和那个丫环如何卖主求荣,带领强盗取走了家中值钱的东西。听到这些,王知军夫妇满腔愤怒,憎恨自己平日有眼无珠,竟然重用了蓝姐这样没有良心的丫环。
蓝姐则像无事人一样,为王知军出谋划策,提议王知军立即到官府报案,捉拿强盗。王知军厌恶蓝姐见风使舵,将家中财宝拱手相让,现在又做起好人,让自己到官府报案。但事已到此,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,到官府报案了。等到天一亮,王知军就到县府衙门报案,因为案情重大,县衙很快将案件上报给州府衙门。
虽然到官府报了案,但王知军对官府的破案率心知肚明,认为找回财物的可能性几乎为零,因此长吁短叹,难以入睡,还因此染上疾病。这时候,蓝姐又对王知军说:“大人不用担忧,案件已经上报官府,强盗不难找到。”
蓝姐不说,王知军还不生气,蓝姐一说,王知军心中的气不打一处来,责骂蓝姐:“你一个女人家,只知道卖主求荣,将家中的财宝轻轻松松地送给强盗,哪里知道,没有线索的话,官府根本就侦破不了这起案件。”
让王知军没有想到的是,蓝姐竟然振振有词地说:“我看那些强盗都穿着白色的长衫,所以在那蜡烛给他们照明的时候,有意在他们的白色长衫上滴了一些蜡烛油。只要找到白色长衫上滴有蜡烛油的人,就是在我们家抢劫的强盗。”
白色长衫上滴有蜡烛油,这可真是个明显的标记,是个破案的好线索,王知军立即将这条线索报告给官府。官府掌握这一情况后,立即着手查找白色长衫上滴有蜡烛油的人。一般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在自己的白色长衫上滴上蜡烛油。有了明确标记,没有几天,官府就在牛羊市场,找到了7个身上穿着白色长衫,且衣服上滴有蜡烛油的人。
官府立即进行审讯,嫌犯一开始还进行抵赖,但他们不能解释长衫上为什么有蜡烛油,最后只好老实坦白了他们结伙抢劫的经过。官府顺藤摸瓜,将剩余的强盗全部抓获归案。强盗所抢劫的财物,也全部追缴到案。
直到案件侦破时,王知军和家人才理解了蓝姐的良苦用心,对之前误会她感到歉意。